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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第二期防水工(四级)鉴定报名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3-14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防水施工人员技能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施工建设,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举办2019年第二期防水工(四级)鉴定。考核合格后将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从事防水施工7年以上防水施工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身份证年龄25周岁以上)

二、鉴定内容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三、鉴定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中旬

地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须知

本期鉴定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请各单位尽早报名,报满截止。

五、报名咨询

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15100103598(武工)


相关政策一:人才建设


《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

《意见》指出,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要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相关政策二:经费补贴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实施方案》冀人社字[2018]198号

《方案》目标要求: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现积极主动、全面规范、精准科学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政策: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申领流程: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申领材料

  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办理程序

(一)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二)审核。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三)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公示3天。公示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四)支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参保职工,必须先领取社保卡,并且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2、在申请补贴之前,先登录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自己的证件信息。

  各参保企业应将此项政策及时通知单位的参保职工,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为给企业参保职工申请补贴提供便利,让参保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我省开通了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报和手机APP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