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我会为国家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和《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0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请条件
申请立项的项目应是防水行业及相关产业链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不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三)应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四)标准的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二、立项单位条件
以下单位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一)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会员单位;
(二)防水及相关产业链相关单位;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
四、申报资料要求
将《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发送至协会邮箱:hbfsxh@163.com。协会秘书处按批次接受立项申报,经评审后公布立项评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13582048784)
刘(18931988927)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1-1409
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
2020年2月14日
附件:《河北省建筑防水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点击下载)